部门职能

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

    2019-03-20 00:00:00           浏览数:0

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
  党委组织部是党委在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,是在校党委领导下主管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。
  
  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   1、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,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任务,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党的组织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实施措施。
  
   2、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,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。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,指导基层党组织健全组织生活制度,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做好民主评议党员、党内评先选优和表彰工作。
  
   3、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。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的接收、教育、考察和转正工作。
  
   4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,深化干部制度改革,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。认真抓好中层领导班子的充实、配备和换届工作,认真做好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考察、任免、调配、考核以及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。
  
   5、贯彻执行干部的离、退休政策,做好科级以上干部的离、退休工作。
  
   6、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,做好知识分子工作,重点做好省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、推荐及管理工作。
  
   7、认真做好因公出国人员的政审和因私出国党员保留党籍工作。
  
   8、负责全校干部信息的收集整理、党的组织和党员统计、党费收缴管理使用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工作。
  
   9、负责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。
  
   10、按照“公道正派”的要求,认真抓好组织部自身的思想、政治、组织、作风和业务建设。
  
   11、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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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部(党校、巡察工作办公室)_